婚尚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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莹莹秋水 - 2006-11-2 18:56:00

一、什么是婚尚社区?
  婚尚社区就是在网上提供现实社区所需的各种交流的互动平台,以服务广大婚尚网友为主,强调经验的分享和互助。
  婚尚社区频道主要是由论坛、相册、交友等内容构成,社区人员分为社区成员、版主、社区管理员,共同组成了温馨和睦的婚尚大家庭,为了这个婚尚这个大家庭能够长久的健康成长,版主和管理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把栏目内不符合规定的张贴内容修改、删除。

二、 怎样成为社区成员?
  任何用户都可以很方便的浏览到社区中的作品和发表的主题文章,但如果想参与到发表作品或讨论之中,您还必须经过注册,成为婚尚网的正式会员,可在婚尚网论坛首页面的左上方进行注册。
  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正确的e-mail地址,必要时我们会按照这个地址给您去信,进行高级确认。

三、 关于社区发言及公德
  1. 发表文章请注意发言礼貌,并请根据事实或自己的经验发言,禁止网友在讨论区内散播或制造任何与事实不符的言论。在使用这项服务的时候,您要同意不张贴任何虚假的、诽谤性的、错误的、辱骂性的、粗俗的、令人厌恶的、猥亵的、亵渎性的、威胁性的言论。
  2. 严禁因观点不同或讨论立场有异时於讨论版上嘲笑或讽刺他人或制造任何话题对立。
  3. 请选择正确讨论区发言, 如发言内容不符合讨论区主题,婚尚网将不经告知进行转移至适当讨论区。
  4. 请勿发表偏离主题的文章 如:政治、色情、攻讦、暴力、鬼神、用词尖酸讽刺、广告或商业行为等。 网友发言必须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言论,严禁链接有关色情、犯罪等违法资讯。网友必须对自己的言行所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负完全责任。
  5. 请勿滥用资源占满版面,企图获取积分。对于灌水的作品、连续发相关新主题或不完整回应、发表空白或是只有符号的文章、重复的作品、以及与所在版面主题无关的作品,版主和社区管理员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情况下删除。
  6. 转载他人文章或图片时请先取得原智慧财产权所有人同意。请勿随意张贴未经同意的文章 ,文章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或转载字样。
  7. 文章或图片涉及侵权,如原发表者来函举证不同意刊登或侵权等纠纷情事,婚尚网将先行以文章隐藏暂不公开处理。待事情真相查明予以公开恢复或删除。婚尚网不对发表人的行为负任何责任,也不对文章的内容负责任。
  8. 请勿以任何形式留下个人的联络电话、传真、地址或网址等任何注记(含签名档),同时未经婚尚网同意,发言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讨论区进行商业广告,进而影响到本网站的经营与干扰网友正当使用的权益。
  9. 禁止利用本社区教唆网友去为自己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行为或诋毁他人的商品。
  10. 厂商如需澄清或声明资料不得利用本讨论区直接发表,如怀疑文章涉及中伤诽谤,请依相关程序诉讼调查,婚尚网除以提供讨论平台服务以外并不提供代发声明稿或其他发言服务 (厂商如有发表声明稿的需求,须经本网审核内容同意后始得发表)
  网友发言严禁以情绪性的脏话辱骂或做人身攻击的言词,请以实际经验分享出发!并尽量避免以侵害个人隐私,指名道姓或影射比喻作为人身批评对象。
  11. 本网有权对超过时效、久无回应的冷门话题删除,同时因讨论区改版,资料库修改,系统损坏,特殊字符不显示等情事导致文章不完整或遗漏不做任何保证或补偿。
  12. 婚尚社区文章的内容,婚尚网有权利用自在网内收录、精华区收录、相关网站连结或本网行销宣传活动中。
  13. 违反婚尚社区规范和婚尚网服务条款的情事发生时,婚尚网有权在未经同意下删除该则文章、或以转移文章、隐藏不公开,取消其发言资格并限制言论等管理方式处理。
 
  若您发现了不当的内容,(如广告内容或脏话谩骂文章)希望您马上和版主、管理员与我们联系。如果经认定这些内容是违规的,我们将尽快处理。


四、 关于博客
  每个会员都可以在博客中发表文章,如果你认为有精彩的作品推荐,你可以转载自己搜集的好文章想和大家分享,对于有版权声明的文章,不要忘记注明出处,以免被认为抄袭或是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在社区中发贴,每发表一篇,就会为您计上一分,.积分越高,您的等级越高,同时当您的积分达到一定的值数,就可以向社区管理员申请兑换奖品,具体请查看“兑奖”专区

五、 关于点评
  婚尚网是一个分享幸福和甜蜜的网上家园,您可以对网友的相册鼓掌,也可以对好的主题帖表扬,作为对作者的鼓励和祝福,网友得到的掌声和鲜花数量表示她在社区的活跃程度和受欢迎程度。
  本站采用技术手段控制为获取积分恶意点评的行为,即一个ID只能为同一个相册或者同一篇文章点评一次,请网友尊重社区精神,自觉遵守。

六、 社区的管理人员
  版主是从网友中产生的,共同管理社区栏目的优秀社区成员。版主要及时对网友上传的作品进行评定,并要建立版内正常的讨论秩序,以及与版内的网友进行交流沟通。版主可以酌情建立对应栏目的管理规则,版主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情况下删除与所在版主题无关的作品。
社区管理员是婚尚的工作人员,负责对社区事务解决、问题解答、对外交流、系统公告等工作。作为社区代表人物,社区管理员言论及处理态度必须客观公正。社区管理员可删除添加成员ID,删除添加社区内容,任命撤消版主专家,整理社区版面等。

七、 会员行为
  在社区里了解的一切资讯、文字、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为内容),无论其公开张贴或私下传送,均为张贴内容者之责任,,与婚尚网无关,将对经由本网站上载、张贴或传送至内容负完全责任。婚尚网无法控制经由本网站而张贴之内容,因此不保证张贴内容之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在任何情况下,婚尚网均不为任何内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任何内容之任何错误或遗漏,以及经由婚尚网站张贴、传送而衍生之任何损失或损害。

八、 版权原则
  婚尚网有权根据社区管理条例对讨论区局部或全部文章的内容进行监控,同时也不对发表人的行为负任何责任。 我们无法对文章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做保证,也不对文章的内容负责任。
褒贬内容所表达的是其作者的观点,不代表婚尚网立场也不代表本社区相关实体的论点。
社区成员同意不在本社区中发布涉及版权问题的转载转贴信息,否则责任由社区成员本人负担,任何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原出处。

九、 安全提示
  网络是一个公开的空间,请网友记得要随时保护个人的资料,以避免被有心人士利用!为保证发言者隐私以及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婚尚网不会删除未触犯讨论区规范的文章,也不会应厂商要求提供网友个人资料!婚尚网网友在此注册资料除做网络认证之外,并不会用於其他用途,除因网络犯罪而警察机关所需协助提供调查外,其他人士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婚尚网提供网友注册资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各位有任何疑问、问题、建议,请及时用站内短信通知莹莹秋水,或者发邮件到:info@hunshang.co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1-7 16:36:11编辑过]

faddy14 - 2006-11-5 23:09:00
支持!
香蕉香 - 2006-11-6 17:01:00

好~

铅笔头 - 2006-11-6 17:08:00
严重支持[em01][em05]
念秋1 - 2006-11-6 17:14:00
赞同~~
爱相随 - 2006-11-6 17:24:00
支持楼主
寂寞听海 - 2006-11-6 17:30:00

无规矩不成方圆

 

[em17]
mnls - 2006-11-6 18:49:00

我想申请,我们去团购的斑竹

希望楼主家我QQ:125727398

柯北 - 2006-11-7 10:01:00
支持~~~~~
天娇百魅 - 2006-11-7 14:15:00
顶!
白月光 - 2006-11-7 14:51:00

 

[em01]~~~~~~~~~~~~~
carriemartin - 2006-11-7 15:04:00
呵呵,学习了
等你一万年 - 2006-11-7 15:18:00

内容很丰富

支持楼主

快乐女人30 - 2006-11-7 16:18:00
阅~
love白云 - 2006-11-7 16:29:00
支持~~~
anpeng - 2006-11-7 16:49:00
[em05]
anpeng - 2006-11-7 16:51:00

社区温馨靠大家 

让我们一起努力

忆那片海 - 2006-11-7 17:14:00

社区团结和谐  我们来努力

KAKAKA - 2006-11-8 8:26:00
加油!
爱情麻辣烫 - 2006-11-8 9:36:00
[em01][em05]
益达 - 2006-11-8 9:44:00
[em01]
被逼的晕 - 2006-11-8 11:34:00

有内容!

炫舞娘 - 2006-11-8 13:35:00

恩恩,坚决顶,严重顶

[em01]
茹云 - 2006-11-8 14:21:00
支持!
孤单芭蕾 - 2006-11-8 16:13:00
嗯,支持
白月光 - 2006-11-9 10:58:00

[em05]

~~~~

莹莹秋水 - 2006-11-10 12:35:00
谢谢大家支持了。[em01]
青岛瀚杰 - 2006-11-10 14:08:00
以下是引用柯北在2006-11-7 10:01:00的发言:
支持~~~~~

寂寞听海 - 2006-12-12 9:33:00

[em17]

...

晴儿 - 2007-1-8 20:58:00
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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